小鹏车主自查!购车合同存猫腻 霸王条款想做“广州必胜客”
分类: 科技生活 发布时间: 2026-11-02 19:04:37 浏览: 403 次
大家都知道,腾讯被称作“南山必胜客”,这主要是针对其法务部门。腾讯这些年遇到过许多大大小小的案件,但大部分情况下腾讯的法务部门都能取得胜诉,再加上总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,被网友们冠名为“南山必胜客”.汽车圈有个造车新势力似乎也想要复制这种“成功”,甚至在某些方面比腾讯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我们每个人都知道,购买新车时购车合同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东西。它不仅确定了购买的车型、价格、优惠等,还规定了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,如果一方违约的,另一方可根据购车合同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但大部分人都不会仔细阅读其中的条款。其一主要是觉得中国汽车行业发展多年,早已经比较规范化了,敢在合同上动手脚的4S店几乎是没有的;其二则是购车合同条款密集、语言官方、内容冗杂,大部分人很难逐字逐行去阅读分析。
小鹏最近就被发现利用了大部分消费者的心理,在购车合同上加入了违规条款。根据媒体爆料,一位杭州的郑先生先后购买了两辆小鹏汽车,但在事后仔细阅读购车合同时却发现一些非常不合理的条款。
其中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就是小鹏在购车合同中规定“如果买卖双方存在争议,未协商一致的,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”,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如果消费者在购车后发现产品有争议,想要起诉小鹏汽车是没办法的,只能选择仲裁的方式,并且只能由广州仲裁委员进行仲裁,广州恰好就是小鹏的大本营,这意图已经非常明显了,小鹏想利用本土作战的优势消耗消费者的耐心与精力,成为“广州必胜客”。
其实这么多年的汽车纠纷案件中,消费者因为势单力薄,无论是精力还是时间往往与厂商中专业的律师公关团队相差甚远。要知道小鹏这一条规则是适用于全国购买小鹏汽车的用户,对于一些如四川、新疆、甘肃等地的消费者来说,去遥远的广州申请仲裁基本上很难成功。
另外,小鹏汽车还规定“对于法院、仲裁机构,小鹏汽车邮递的各类文书/文件,以寄出日作为送达日”,也就是说如果你取快递不及时或者中途运输出现问题,小鹏也会以寄出日为准,妥妥的霸王条款,有一点德云社“买票在门口,退票在阿富汗”的味了。
当然,通过消费者举报之后,小鹏也被相关部门罚款并且勒令整改。小鹏确实也在全新的购车合同中更改了不符合规则的霸王条款,可令人没想到的是,对于之前的老车主,却仍然使用的是旧版合同,期间小鹏门店并没有主动联系老车主更改合同。
在老车主们主动找到厂家客服的时候,虽然嘴上表示可以联系4S店签订合同补充协议,但几个月过去了,当事人一直未能与当地小鹏店签订全新的补充合同。
只能说小鹏作为造车新势力,虽然现在成绩不错,但毕竟在汽车品牌中资质尚浅,如今一些老品牌在这些问题上都是如履薄冰,小鹏却显得肆无忌惮,如果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,小鹏想要走的更高可就难了。